暑假期間申請關渡校區短期住宿相關規定如下:
1.申請資格:暑假期間因實習或學校公務上需要而申請關渡校區臨時住宿者 ( 以週為單位 ,一週住宿費用620元,冷氣卡片需自行購買及儲值,關渡及三芝冷氣卡片無法通用) 。 
2.申請時間:108 年 6 月 10 日起至 108 年 6 月21 日星期五截止。 
3.申請書(請至行政單位→學務處→表單下載→生輔組→列印 \"寒暑假住宿申請表\",需家長簽名同意,不須繳交身分證影本)。所有流程均簽核完成後,至總務處出納組繳費。 
4.申請同學由生輔組做最後審核,審核通過再辦理繳費事宜。 
5.費用繳納完成後請把申請書的第一聯舍監室留存憑證交至關渡舍監辦公室,以便正式受理辦理寢室分配。(未在期限內完成繳費及舍監留存聯未在期限內交回舍監室者,恕不受理)
6.申請繳費通過後又因個人因素取消住宿者記小過處分,請同學詳細考慮後再提出申請。 
7.暑假申請住宿以光樓為主。 
8.二年級各班因班際啦啦隊練習需申請住宿時間:(開學前兩周為限)自8月26日起至9月7日止,欲住宿者須事先提出並完成繳費後,始受理申請。 
9.因開學前一周9月5日及9月6日辦理新生定向活動,一年級住宿生須住校,並優先安排床位,屆時床位若不足將無法提供其他活動同學申請,特此告知請同學見諒。 
10.無論住宿時間長短皆須遵守校規及住宿生活公約,有違反者皆依校規懲處。 
11.住宿期間個人財務請妥慎保管,若有惡意破壞及毀損公物情形查證屬實者,除依校規懲處外還需照價賠償。
12.安排寢室會做適度微調,正確版本依舍監室前方公佈欄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