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校之「馬偕學校財團法人馬偕醫護管理專科學校東部地區五年制護理科獎助生甄選入學招生規定」修正條文,業經教育部112年12月11日教育部臺教技(一)字第1120120733號函核定在案,自114學年度起相關招生作業適用之,特此公告。
二、自114學年度起,為擴大照顧偏鄉學子參加本招生管道,擬規劃新增屏東縣牡丹鄉、宜蘭縣南澳鄉兩地區學生為招生對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