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育部依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111年5月11日院臺消保字第1110174565號函轉知。
二、為維護各位同學住宅租賃權益,於校外租屋時請參考現行「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及「住宅租賃契約書範本」
三、相關資料於本校軍訓室網頁「表單下載」中亦可下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