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辦理桃園市原住民族學生獎助要點「生活津貼」補助申請,請符合資格之學生依規定備妥申請文件,並依校內公告期限提出申請。
一、申請資格:
(一)設籍桃園市4個月以上,並就讀教育部核准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公私立高中職之原住民族在學學生。
(二)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每人每月在桃園市最低生活費2倍以下,即新臺幣34,372元以下,或具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證明者。
二、補助額度:
(一)高中職:每名每學期新臺幣3,000元。
(二)大專院校(含研究所):每名每學期新臺幣6,000元。
三、注意事項:已領取與本要點各項同性質獎勵或補助者,不得申請。
四、校內公告/申請期限:即日起至115年9月29日(星期二)止。
五、申請文件:請依要點規定檢附申請文件,含所得證明、戶籍證明影本等,並依學校規定辦理。
六、相關申請資訊及附件:請至桃園市政府原住民族行政局網站「最新消息」下載:
http://ipb.tycg.gov.tw/
七、附件:申請表、學生名冊及申請資訊等相關文件(請於公告附件區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