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推薦條件:1、專科(含)以上畢,具中華民國國籍者。2、畢業成績:操行成績80分、實習成績80分及學業成績70分以上。
  二、 進用方式:1、若未具護理證書者,以「實習護士」進用。2、請掃描徵才文宣中徵才諮詢QRcode附上成績單,如還有職缺隨即安排報到日期。3、報到日期及相關手續由護理部通知辦理。4、推薦學生名冊請於115年6月15日前函送本院護理部,懇請貴學院(校)踴躍推薦。
  三、 隨函附上徵才文宣(附件1),敬請貴學院(校)予以協助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