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助資格:請協助以家庭經濟弱勢學生(提供低收入戶證明、里長開立之清寒證明,家庭突遭變故家長非自願性失業之相關證明優先),學業總平均及格且品行優良,操行成績80分以上由導師寫推薦函。

繳件資料如下:
1.申請表
2.師長推薦信
3.114-1正式成績單(還未收到成績單可先提供系統截圖,需有學業&操性成績)
4.全戶戶籍謄本(日期須為近半年)
5.申請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6.清寒證明
7.學生本人存摺影本
8.肖像權使用徵詢書

若申請通過,且每學期學業成績及格操性達80分以上,基金會會每年一直給予資助到學生畢業
紙本資料收件截止日為115年1月26日(一)中午12:00,統一繳至課指組資料請務必完整,謝謝。